为规范武汉市豆制品协会(以下简称“协会”)会费收取、使用和管理,保证协会正常运转,维护会员利益,合理使用协会经费,根据我国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和《武汉市豆制品协会章程》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办法。第一条 协会秘书处设立财务管理人员,对会费的收取、使用与管理实行年度预决算制度。第二条 财务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制度,对协会财务的会费使用进行会计核算,认真履行会计职责,全力保护协会的财产安全...
《武汉市豆制品协会章程》 各位领导、各位来宾、各位会员:武汉市豆制品协会是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成立的市级民间社会团体,《武汉市豆制品协会章程(草稿)》(以下简称章程)是协会的行动纲领和活动准则。协会筹备组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、行业主管单位和登记主管机关、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的意见,按照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的要求,几易其稿,反复修改,形成了本《章程》。目前提交本次大会审议的《武汉市豆制品...